我的未婚夫出徵回來了,他帶回來一個女子,女子穿著紅色長衫,腰間系著彎刀,自城門打馬而來,張揚艷麗,像極了春日裡漫山遍野的映山紅。 「原來寧臻喜歡的姑娘,是這樣。」她抱臂看著我,挑了挑眉,語氣聽不出喜怒。 而寧臻隻無奈瞥了她一眼。「兒時諾言,做不得數。」 好一個兒時諾言,作不得數,我等了他三年,卻等來了這句話。
我穿越了。被一個蛇妖救了,他沒吃我。 因為,他發情期到了,他要我給他生孩子。 What??? 大哥,我是個男的啊! 他不信。 幾秒後,戲謔道:「不男不女的小東西,有趣兒!」 好吧,我承認我是個雙性人。 可是,大哥。 你不是個人啊!!!
"眼睛拆掉紗布那天,我沒有看到他,反而收到了他小青梅的消息: 「你雖然救了哥哥,但我希望你不要搞道德綁架那一套,他沒空去接你,你自己回去吧。」 我打電話給他,電話響起就被掛掉。 再見到他已是三天後,他質問我,為什麼要發那種消息詆毀他的小青梅? 我看著他頭頂狂掉的氣運。 忽然覺得,接受自己是一本小說中的虐文女主這件事情不是那麼難了。"
"我是被阿爹賣進青樓最下賤的娼女。 在我當眾被凌辱之際,太子殿下救下了我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