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進宮那年,隻有 14 歲。人人皆知我是罪臣之女,派我最臟的活兒,分我最硬的床。不,那不是「床」,嬤嬤說通鋪不夠睡了,指著墻邊一堆碎磚,讓我自己壘個能躺的地兒,便是床了。 我壘得又快又整齊,那些小宮女很好奇,說官家的小姐,怎麼會幹這種活兒? 呵呵,她們是沒看到我的手。 我的掌心結著厚厚的繭子。這哪是官家千金的手,這是村姑的手。 沒錯,我整整當了六年村姑。 野性難馴,亦不良善那種。
十七歲那年,曲南嶼說要跟我一起上清華。 直到他喜歡上了校花。 他們翹課在雨裡狂奔,和校外的混混打架,去便宜的小旅館然後打胎。 他們愛得熱烈張揚,像是青春疼痛文學裡的男女主角。 而我穿著寬大的校服兩點一線,他們嘲笑我書呆子,浪費青春。 那年高考,兩個人雙雙落榜,分數隻夠得上大專。 而我作為省狀元,在所有學生面前講話。
我被錯認成了富豪私生女,老太太遞給我一張卡說:拿著這 5000萬,滾出我的家。
我無意間救下了一個穿越女,結果她搶 走了我的相公和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