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十七歲那年,我和裴岑發現自己活在一本甜寵文裡。 他是書中男主,而我隻是路人甲。 裴岑氣得把書撕爛,對我說: 「我才不稀罕當這個男主,我才不會喜歡別人!」 二十二歲那年,我果然像書裡寫的那樣要出國了。 裴岑摸著我的頭,承諾: 「等你回來,我們就結婚。」 二十七歲,我回國了。 回來參加裴岑和女主的婚禮。"
"難產那天,老公逼我籤下離婚協議,和閨蜜秦悅歡領證結婚。 就在我竭力而死之際,上司傅臣燁花下三個億送來特效藥,保我母子平安。"
"何鈺被找回來的那天,我成了真假千金文裡的假千金。 按照一貫的套路。主角是真千金時,假千金會死。"
"女兒得了弓形蟲病,被下了兩次病危通知書。 搶救過來後,說想吃奶奶做的肉。 要帶血的那種,最嫩。 婆婆每次做菜,肉類一定要煮得熟透透的。 怎麼會讓女兒吃生肉? 是女兒的天馬行空? 還是婆婆又為了二胎,在草菅人命? 一個可怕的念頭,在我腦海裡冒出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