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訂婚後,男友對我的態度忽然變了。 他讓我上交工資,美其名曰:「咱倆的錢得共同管理,因為你花錢太大手大腳了。」 他開始對我的穿著品頭論足,不允許我穿短於膝蓋的裙子或者短褲。 還告訴我,婚後起碼要生兩個孩子。 至少要有一個男孩。
"我娘是虐文女主,與我爹相愛相殺。 我妹是甜文女主,狹路相逢,歡喜冤家。 我弟呢,就不是很幸運了,虐妻一時爽,追妻火葬場。 至於我,不過是個工具人罷了。 可若是,工具人不想幹了呢?"
上一世,我隨口說了一句要吃雪糕。老公就破天荒放下工作給我買,
"春節走親戚,姨媽張口就是:「韫韫都快三十了,再不找對象就該給人當後媽了。」 我頭也不抬地說:「算命的說我三十前結婚會死姨媽,我都是為您好。」 姨媽當場氣得臉色青紫,指著我說不出話。 剛滿十八歲的表妹嚷嚷著我怎麼跟她媽說話呢? 我轉頭問她借我那五萬什麼時候還?姨媽愣住了,揪著表妹質問她小小年紀要那麼多錢幹嘛? 我冷眼看這對母女雞飛狗跳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