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結婚三十周年那天,丈夫的白月光離婚了。 白月光喊著要享受生活,一個人自駕房車去旅行。 丈夫不忍白月光一個人風餐露宿,決定和我離婚去陪伴她。 養育了二十多年的兒子,覺得他爸思想前衛: 「爸,你大膽往前衝,人隻活這一輩子,不要留下遺憾,我支持你。」 我問他們:「那我呢?」 「男人至死是少年,你別添亂。」 兒子看著我的目光隱隱不屑:「我要是我爸,我也選劉姨。」 我徹底心冷。 男人有追求人生的權利,那我也該有。 這個家,我不要了!"
十七歲那年,曲南嶼說要跟我一起上清華。 直到他喜歡上了校花。 他們翹課在雨裡狂奔,和校外的混混打架,去便宜的小旅館然後打胎。 他們愛得熱烈張揚,像是青春疼痛文學裡的男女主角。 而我穿著寬大的校服兩點一線,他們嘲笑我書呆子,浪費青春。 那年高考,兩個人雙雙落榜,分數隻夠得上大專。 而我作為省狀元,在所有學生面前講話。
我被錯認成了富豪私生女,老太太遞給我一張卡說:拿著這 5000萬,滾出我的家。
我無意間救下了一個穿越女,結果她搶 走了我的相公和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