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穿書了。 我以為我暗戀的竹馬喜歡他的救命恩人,於是我費勁心思請群眾演員當中飆戲,沒想到他早就喜歡我了。 我以為我……"
我是宗門最勤勉恭順的大師姐,卻對師尊做了三件大逆不道 的事。一是趁他重傷瀕死,奪了他元陽。二是動用禁術,強 行與他互換身體,貪歡數日。
保姆的女兒中了十個億。 叫她一聲大小姐給五百,當她小跟班每月給十萬。 為了挽留我爸快破產的生意,我點頭表示同意。 可姐姐卻不許我去,還不屑一顧地嘲諷道: 「她算個什麼玩意?還想當大小姐! 「我們即使餓死,也不需要她的施舍。」 後來我爸公司真破產了,我們東躲西藏到處躲債。 為了活命,姐姐主動獻身債主。 而我被賣到黑市,全身器官都被挖空。 再次睜眼時,我回到了保姆女兒中彩票的那天。
把男友寫的曲子發到網上,被人扒出是 他寫給他初戀的歌。一時間,我成了眾 人的嘲諷對象。
"我和葉既明是青梅竹馬,陪他從無名小卒到身居高位。 圈子裡的人都說他是個寵妻狂魔,我修八輩子福氣才能找到這麼個好老公。"
"喜歡沈徹的第五年,我從綁匪手下救下了他。 卻聽力受損,隻能依賴助聽器。 沈徹生日那天,我在包間外聽到他的白月光問他: 「顧書黎為了救你一輩子聽力受損,你就沒有一點心動?」"
"為了撩 crush, 我叫了他三天「老公」。第一天他回復: 【你是打錯字,還是發錯人?】第二天: 【感覺怪怪的。】 第三天: 【嗯,明晚見,你乖點。】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