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買水果的工夫,我掛在電動車上的魚就被人偷了。 我心急如焚,忙著尋找偷魚之人。 路人都在笑話我。 「真小氣,不過是一條魚。」 「丟了就丟了,就當是送人家吃了。」 「沒必要上綱上線,重新買一條得了。」 他們不知道,那不是一般的魚。 那是一條河豚。 幾天後,我剛出小區,便被一大媽死死揪住。 「爛心爛肺的東西,你還我孫子命來。」"
520這天,我寫給前任的《西南》火了。粉絲過期糖嗑瘋 了,現任影帝也瘋了:你們都當我嘎了?幹嗎呀520整這 死出!信不信我馬上寫個歌叫《南北》!
"大祁女子以內斂含蓄為美,可我卻過分張揚嫵媚。 父親覺得我渾似煙花柳巷女子,汙了他清流人家門楣。 我不得父親疼愛。也連累母親在府上步履維艱,任由欺凌,鬱鬱而終。 後來,父親因貪汙面臨抄家。 他聽聞刑部侍郎沈懷山喜好張揚嫵媚女子,就將我送給了行事狠辣的刑部侍郎。 傳聞中狠辣的沈懷山此刻卻捧著我的腳,臉上滿是痴迷。 「阿嫣,這個手勁如何?」 父親不知,我有個秘密。 若有人碰了我的身子,他便會同我結下了契約,會在我面前做小伏低。 宛如一條狗。 這般趁手的刀,可是父親親手遞給我的呢。"
被父親毒打,被同學霸淩。走投無路之下。我來到了巷角的紋身店。 聽說老闆是個小混混,打架又兇又狠,周圍的人都怕他。 推開門,我從兜裏掏出皺巴巴的十塊錢。 鼓起勇氣: 「聽說你收保護費,那你……能不能保護我?」 煙霧繚繞中,男人勾唇嗤笑: 「誰家的小孩兒?膽兒挺大。」 後來,他卻因為這十塊錢,護了我十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