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將軍喜歡公主,公主喜歡丞相,丞相喜歡我。 可是喜歡其實是最沒用的事情。 大慶十四年,今上和丞相謀定,由將軍送公主和親。 公主找到我。 平日那些金晃晃的首飾都不戴了,披著頭發,赤著腳,紅著眼。 她說:「巫燭,你原諒我,你幫幫我。」 我說:「我可以教你採陽補陰之術,你嫁了人之後,保你男人早逝,青春永駐,長生不老。」 公主搖頭:「我不要這個。」 我說:「我還可以教你歃血為誓之法,你用了這個,保你下屬永不叛變,衷心為你赴死。」 公主又搖頭。"
"難產那天,老公逼我籤下離婚協議,和閨蜜秦悅歡領證結婚。 就在我竭力而死之際,上司傅臣燁花下三個億送來特效藥,保我母子平安。"
"何鈺被找回來的那天,我成了真假千金文裡的假千金。 按照一貫的套路。主角是真千金時,假千金會死。"
"女兒得了弓形蟲病,被下了兩次病危通知書。 搶救過來後,說想吃奶奶做的肉。 要帶血的那種,最嫩。 婆婆每次做菜,肉類一定要煮得熟透透的。 怎麼會讓女兒吃生肉? 是女兒的天馬行空? 還是婆婆又為了二胎,在草菅人命? 一個可怕的念頭,在我腦海裡冒出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