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昌平十年,東陵王於珩死了,被他扶持多年的少年帝王親手所殺。 一時間,全大梁的人都在歡呼,說他把持朝政,殘害忠良,一生之罪罄竹難書。 紫珠與我說這事時,我正坐在一扇小窗前看書。 她顫抖著聲音在我跟前念叨了許久,見我連頭都未曾抬,終是嘆息一聲走遠了。 半晌,我伸出枯骨似的手,漠然地看著手腕上那隻玉镯:「阿珩,你先前為著所謂的家國大義不惜與我決裂,又將我囚禁至此多年,不想到頭來卻落得如此境地。」 想到這兒,我冷笑一聲,喃喃道:「阿珩,你看,這些人並不值得,我幫你都殺了好不好?」"
我大學室友,家裏特別有錢,他爸是做 房地產的,他是個富二代。
我穿書了,穿成一個非常漂亮的路人甲。
我七歲這年,遇到了變態鄰居。他跟蹤我,偷窺我。 我媽為了幫我擺脫他,讓我早早嫁人。 結果他瘋了,一把火燒了我家老宅。 後來,我被老公家暴致死,我媽忙著找我老公賠錢,而我老公忙著和新歡恩愛。 隻有我媽口中的變態鄰居幫我收屍。 他燒了我,整日抱著我的骨灰喃喃自語。我頭七那天,他開車撞死了所有害過我的人,最後給自己挖了一個坑,抱著我一起躺進去:「菁菁,我們永不分離。」 再睜眼,我回到了結婚前夕。 我媽正喜滋滋地說凌巖會給三十萬彩禮,這筆錢足夠我弟上大學。 「誰說我要嫁了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