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和沈頌確定關系的那一天,我的眼前突然出現了一大片彈幕—— 【你們說誰會攻略成功男主?】 【我猜是 1 號或者 4 號,青梅竹馬劇本或者追妻火葬場劇本嘛。】 【哈哈哈哈反正不會是 7 號,笨蛋一個,現在都還沒搞清楚攻略對象是誰。】 ——我就是 7 號。"
姐姐是出了名的假清高。父母去世後,親戚想收養未成年的我
成為陸太太的第三年,我不慎摔到腦袋,提前解鎖後半輩子的記憶。 我是一本團寵向小甜文裡的惡毒工具人女配。 我的老公是默默守護女主的深情男二。 小叔子是女主的渣渣前男友。 大伯哥是頂配霸總男主。 而我,嫁給男二,覬覦男主,勾搭小叔子,意圖在男四五六七面前施展魅力。 我失了智一樣找女主麻煩,作天作地終於給自己作死了。 據說死的時候,手裡還緊緊攥著垃圾桶撿來的半個蔥油餅。
我擬好離婚協議書那天,江爭突然就爆紅了,登頂微博熱搜,朋友圈被他的照片刷屏。 但江爭連看都沒看,卷起那幾張 A4 紙給了我當頭一棒。 「姜一一,說你蠢你還真挺笨的。」 可能是通宵錄節目的緣故,江爭的眼白帶著些許紅絲。 「怎麼?我這不是怕已婚男士的身份影響大哥你行走娛樂圈嘛!」我心疼地揉著頭。 「我寫歌又不賣身。」江爭將外套丟在沙發上,便走邊說:「再說,離婚我沒問題,我是怕到時候被人查出來有些人膽小怕事而已。」 江爭的話這才提醒我,這時候離婚就是把自己放在風口浪尖上,確實不太合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