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神女遊歷凡間,看上了我爹。 她趁我們二人出門,一把火將我娘燒了個灰飛煙滅。 又扮作我娘的樣子,與我們一起過日子。 不過三天,她便厭倦了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 而後拍拍雙手,走得幹脆利落。 三年後,我爹飛升。 他讓我在家乖乖等著,等他給娘報完仇就回來。 太陽東升西落,我日夜苦等。 等來的卻是我爹的遺物——我娘給他縫的劍穗。"
十七歲那年,曲南嶼說要跟我一起上清華。 直到他喜歡上了校花。 他們翹課在雨裡狂奔,和校外的混混打架,去便宜的小旅館然後打胎。 他們愛得熱烈張揚,像是青春疼痛文學裡的男女主角。 而我穿著寬大的校服兩點一線,他們嘲笑我書呆子,浪費青春。 那年高考,兩個人雙雙落榜,分數隻夠得上大專。 而我作為省狀元,在所有學生面前講話。
我被錯認成了富豪私生女,老太太遞給我一張卡說:拿著這 5000萬,滾出我的家。
我無意間救下了一個穿越女,結果她搶 走了我的相公和孩子。